核心价值观由于在价值体系中处于支配、主导地位,因而它更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核心价值观不仅以法律的形式表现自己,而且还通过舆论、宣传、教育等引导方式,使之深入人心,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社会价值规范和规则,并在这种规范的引导下,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向着共同的方向和目标去努力。在社会主义国家,这种核心价值观念就是要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反映和表达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仅以人民群众为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而且以人民利益为核心,将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只有具备了上述四个条件的价值观念才能成为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由于在价值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它发挥着其他价值观所不具备的功能作用。第一,导向功能。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是通过确立反映一个社会本质要求的重要原则,来引导主体确定一定价值目标,选择相应的价值取向的,它告诉人们在该社会中提倡什么样的价值观,反对什么样的价值观。
说到底,它是一个社会培养什么样的人、倡导什么样的社会风气的问题。特别是在价值多样化的今天,核心价值观更是凸显其导向功能。一是定向功能。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形成对于社会生活的价值评价标准,在实践中也就表现出不同的价值追求,这种不同的价值追求成为人的精神系统中的一个定向、导航因素,也是人的灵魂。就一个社会价值体系来说,如果存在种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评价标准,便会使社会成员在人生价值目标的追求上呈现无序状态。而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则能为人们进行价值选择确立一个统一的价值评价标准,使人们的活动不再无所适从。二是凝聚功能。人在进行价值选择的过程中,由于其价值主体、评价标准不一,就容易形成多样的价值观念,而经济全球化又加剧了价值观念的多样性。多样价值观的并存,给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树立了多种价值尺度,甚至对于同一事物也存在多种价值评价标准,而且每一种价值标准都可以从各自从属的文化中找出证明其合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