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现在并不是什么记者,而是一个有犯罪前科、被多家新闻媒体踢出家门、以“吃”新闻为生的街头混混。看看简历便知:李建军,山西平遥人,2003年,因寻衅滋事犯罪被山西晋中市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从此对党、对中国的整个司法机关充满了仇恨;曾经供职于《山西晚报》、《成都商报》《中国新闻周刊》,均因热衷于有偿新闻,新闻敲诈。有悖于职业操守,被上述媒体踢出门外,现为无人再敢聘用的无业游民。
近日得到九名常委批示的“蒲县煤炭局局长郝鹏俊小官大腐败案件”,初查此案时,李建军先后从郝鹏俊及家庭成员手里索要了上百万元的“新闻炒作费”,随后编造了对蒲县县委、县纪委、市纪委主要领导进行人身攻击的虚假新闻,在小报上、互联网上炒作,强奸民意干扰纪委查案、干扰司法判决。
李建军为炒红自己曾热炒李双江之子打人案并声称他在老家遭到不明身份的人士围攻,并大肆在微博上炒作,没有任何依据的把这些人嫁祸到山西公安厅副厅长苏浩身上,并在微博上公布苏浩手机,鼓动网友对毫不相干的苏浩施加压力!李建军把苏浩的政敌的议论定性为整个“山西公安系统”,拿“听说”“可能”来进行所谓监督,是典型的造谣嫁祸行为.
李建军公开向媒体同行吹嘘,“我们有一个媒体圈子,经常聚会都是几百人,甚至还有很多境外媒体的朋友,这些人稍微关照一下就可以让你一夜成名,也可以让你身败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