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问题需要捋一下,第一是公款吃喝致人死亡并用公款理赔的问题。公款吃喝致人死亡是什么时间发生的,这个没有说明白,是在现任县委书记刘学华来之后发生的,还是在原县委书记胡俟在任时发生的?这个必须要说清楚,不能是一个稀里糊涂就这过去完事,因为这有一个追究领导责任的问题。要是在刘学华来任之前发生的,这么大的一个事,干部公款喝酒死亡,作为十堰市的副市长,绝不能不有所“耳闻”,到郧西当时一把手了,这个事情怎么处理的,县纪委怎能不向他汇报?要是汇报了,作为县委书记是怎么处理的?从被巡视组反馈通报来看,郧西县委没有将公款吃喝死人事件进行很好的处理?说明刘学华工作上是一个严重的失误,对前任遗留问题避而不见也不问,典型的不作为,也难怪没有被推荐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候选人。如果是在刘学华到任后发生的公款吃喝死人事件,刘学华书记袒护隐瞒不报,那就是严重的失职,也是对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不够重视,全都当作耳旁风,根本不在意,心中对中央的规定要求在他心里就算一个气,一放了之。
所以说,公款吃喝死人事件必须要公开,否则就会失信于民,谣言满天飞,政府对敏感事件掖着藏着,当丑闻捂着让臭气自已享受,让群众成为旁观者听小道消息进行猜测。领导不敢把此事件公开,还有一点就是担心被问责,那样自已就有执行中央规定有违规不利的问题存在。说白了,还是为自已着想,私心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