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介绍,2013年1月23日,在菲律宾启动仲裁程序的第二天,菲外交部就发布了一份文件,明确把提请仲裁的目的描述为“保护我们国家的领土和海洋区域”,声称不要“放弃我们的国家主权”,把真实意图很露骨地讲了出来。
“菲律宾执意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实质目的是通过仲裁这种手段将其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沙岛礁据为己有,从法律上否定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马呈元说。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执行理事长曾令良说,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法律途径,“仲裁”乍一听是能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做法。而菲律宾的单方面行为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
三问:中国对仲裁案采取什么立场态度?
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绝不接受单方面诉诸第三方争议解决办法,是中国的一贯立场。中国政府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立场和态度一直很清楚:不接受、不参与。未来裁决结果作出后,也将不承认、不执行。
曾令良说,领土主权争议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范事项;而关于海洋划界,中国政府早在2006年就根据《公约》规定作出了排除性声明。“虽然菲律宾对南海仲裁案进行了精心包装,但本质上都属于领土主权争议和海洋划界问题。”
此外,将南海争议提交仲裁也违背中国同东盟各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及中菲之间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解决争议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