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宣布推动举办“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公投以来,为利用今年9月第62届联大会议拉抬第二阶段公投连署声势、表达“台独”分裂诉求,他直接向联合国秘书长和安理会主席递交“入联申请”和“入联申辩”,公然将挑衅的矛头对准整个国际社会。可以断言,陈水扁当局的“入联申请”和“入联公投”必将遭到双双挫败。那么,台湾为什么无权加入联合国?在国际法原则和国际现实面前,台湾民众应该沉淀情绪,冷静思考。
有关台湾的全部历史事实说明,台湾既不是所谓“无主之地”,也从来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通过《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台湾不仅在法律而且在事实上已经归还中国。台湾问题是此后中国内战遗留的产物。1949年以来,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按照国际法,一个主权国家只能有一个中央政府代表这个国家。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在联合国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和“双重承认”。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大通过了2758号决议,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驱逐了蒋介石集团在联合国及其所属一切机构的代表,中国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从政治、法律和程序上得到彻底解决。
需要指出的是,第一,2758号决议产生之时,海峡两岸均坚持只有一个中国的立场,因此,中国的代表权当然也包括台湾在内。“蒋介石集团”是特定时代的用语,其法律含义就是“台湾当局”。尽管决议中没有特别描述台湾的地位,但却是以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为法律基础的。决议通过后,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进一步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法原则。陈水扁和“台独”势力辩称“蒋介石的代表不是因为代表台湾、而是因为声称代表中国而被联合国驱逐”,“2758号决议并未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代表台湾2300万人民的权利,更未提到台湾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这完全是以“台独”逻辑阉割历史、歪曲事实的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