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们的如此“厚礼”,王素毅自然“服务”周到。起诉书显示,2007年,王素毅接受内蒙古远鑫镍业有限公司股东、董事赵某某的请托,通过召开会议、带员视察、发表讲话等方式为该公司在巴彦淖尔市寻找开发镍资源提供帮助。2007年上半年至2010年3月,王素毅先后三次收受赵某某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
《巴彦淖尔日报》的一篇报道显示,在远鑫镍业有限公司位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的1万吨镍冶炼项目开工奠基仪式上,时任巴彦淖尔市长的王素毅率一众市领导参加仪式,并在讲话中表示“将举全市之力支持该项目建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所杜治洲说,权力和资本相结合是腐败的典型形式,一些官员与商人过从甚密最终被拉下水。要杜绝这种权力与资本的利益输送,除了官员自身要保持与商人的适当距离外,最根本地还是要减少官员干预经济行为的权力,当前正在进行的行政审批改革时不我待。
如此“关照”下属:“你升官我发财”
向王素毅行贿的另外两人,是王素毅曾经的下属或地方官员。
检方指控,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王素毅利用其担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巴彦淖尔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时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石贵晋升为秘书长提供了帮助;接受李石贵的请托,为其担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供了帮助。
2006年至2011年,王素毅直接或通过其妻王志宏先后23次收受李石贵给予的人民币55万元、黄金3千克,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