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新闻报道:《财经》记者独家获悉,现任陕西团省委副书记刘娟,在2011年5月,晋中市在干部换届中,时任介休市委宣传部长的刘娟,在提拔正处级的过程中,给原晋中市委组织部长郭忠实行贿三万美金,获得了提拔为正县级的推荐。随后,刘娟被顺利提拔(33岁)左权县代县长、县长,2012年(34岁)任山西省团委副书记。。2014年8月,时任省直工委副书记的郭忠实被立案侦查,今年8月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决获有期徒刑13年。
山西青年报2015年11月10日消息“团省委副书记刘娟调研新媒体工作”。说明刘娟书记的工作热情蛮高的,对待团的事业孜孜不倦,值得赞扬,说实话,这样认真对待工作的干部值得称赞。如果说当年行贿三万美元升官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笔者强烈支持,她从自已的微薄工资中,不吃不喝,挤出三万美元是多么的不容易,还是出于正能量的为人民的服务事业着想,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纯粹是一种心为人民、胸装祖国的大爱无限的共产主义精神,她就是当代的白求恩、雷锋,是我们所有年轻人学习的好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