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河南省栾川县委书记樊国玺,因利用工作便利,贪污50万元;受贿7万美元、500克金条;挪用公款高达2000万元。于2016年12月21日,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40万元。一审判决后,樊国玺没有上诉。为此,检察日报2017年1月12日发表了一篇题为《县委书记陷"温柔陷阱" 挪用2千万公款博红颜欢》的文章,文章还配上了本案公诉人、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公诉局局长齐钦的短评。
评论写道:一个昔日被人们誉为勤政务实的县委书记,一个昔日在金钱面前不低头,拒绝权钱交易的“一根筋”官员,却被一名“80后”女孩的“美人计”拉下水,在“温柔乡”里失去了理智和抵抗力,继而以权谋私、挪用公款、贪污、受贿,让人扼腕叹息。总结本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重要启示,那就是领导干部在为官一方时,要把握好“五关”,即把好“思想关”,常修为政之德;把好“权力关”,恪守为民之责;把好“律己关”,紧绷清廉之弦;把好“监督关”,强化约束之力;把好“作风关”,弘扬务实之风。要算好“七本账”:一是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二是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三是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四是家庭账,不要愧对家人;五是友情账,不要众叛亲离;六是自由账,不要身陷牢笼;七是健康账,不要落得心力交瘁、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