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这些行为不算严重,但若政府认为将影响国家的合法性及意识形态,包括国家领导人的个人崇拜,都可能死刑“伺候”。
商业见地网刊文认为,对高官来说,改革失败、贪污都是死刑的“理由”。而在各色各样的罪名背后,高官之死只是朝鲜最高领导人巩固统治的需要。
在朝鲜怎样才被判死刑?
根据朝鲜已有刑法规定,可以判反国家罪和反民族罪死刑。2007年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签署规定可以判死刑的17个条款。
据悉,朝鲜除了对外公开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外,还有最高可以判一般犯罪死刑的“刑法附则”。例如,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罪”情节特别严重时也只能判处“10年以上的劳动教化刑或者无期徒刑”,可是附则中却规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处以死刑”。
朝鲜2007年签订了这一附则,可一直没有对外公开。这个附则题目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刑法附则(一般犯罪)》,17个条款区分了“极其严重的形态”,说可以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在2007年12月19日政令第2483号签订了这个附则。政令是朝鲜宪法规定的最高主权机构最高人民会议休会时,成为最高主权机构的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颁布的法规之一。
附则第一条规定:“对极其严重的故意破坏战斗技术资材、军事设施行为可判处死刑。”已有的刑法中规定:“情节特别严重时可判处10年以上劳动教化刑或者无期劳动教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