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中喵 注:我必须承认,我非常讨厌中国的“爱国者”,不是因为我经常被这帮神经病骂,而是这帮人从来就没干过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的事,相反还一直阻碍社会进步。上世纪的“爱国者”基本成了汉奸,比如老毛,就是有史以来最大的汉奸。本世纪的“爱国者”基本是反日反美爱国愤愤,在他们打砸抢烧并砸烂同胞头颅的那一刻,他们还认为自己是爱国。我讨厌这帮人。下面这篇文章是荷兰籍华人李剑芒所写。不多言了。希望你看完好好思考吧。
爱国者的人格分裂
文/李剑芒
所谓爱国主义,其原始的定义(Patriotism)是;把自己奉献给自己的国家。因为这里提到“自己的国家”,所以在爱国主义宣传中,其本质就变成了;对待国家内部和国家外部的人和事情采用不同的标准;即内外有别。
爱国主义在西方崛起是在18世纪,这是西方统治者反动的运动,其目的是突破宗教的跨国性。统治者希望人们不要把自己奉献给宗教,而是把自己奉献给国家。中国没有宗教,只有一个半宗教半哲学的儒教。蔡元培把爱国主义引入中国是一个不伦不类的行为,它最终还是对着儒教这个半宗教开刀了(打倒孔家店)。为什么呢?
因为不管是宗教,还是哲学意义上的半宗教,它都有一个社会控制的重要理论;伦理学!没有它,一个社会就没有文明。但不管是宗教,还是儒教,社会伦理部分都是跨国的,具有普世的特征。它强调的伦理是不分国内国外的,是统一的社会伦理。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里没有说这个原则就不应该对外国人适应。也就是说;要搞爱国主义就必须推翻社会伦理,建立一种“内外有别”的爱国主义伦理。而这种“内外有别”的伦理违背了伦理学的最基本原则;对称性!正因为这个原因,所有爱国主义者都或多或少的带有人格分裂特征,经常造成自身行为前后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