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徐时评
周一拍苍蝇,周五打老虎——这样的反腐节奏似乎成了惯例。这个周末,虽然没有大老虎落马,但是周永康案有了最新进展: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将周永康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八大以来,全国已有近20名时任或曾任政法委的官员落马。周永康就是全中国政法委系统中的最高级别官员。管政法的违法乱纪纷纷落马,这样的结果似乎非常尴尬。尽管可以用“上梁不正下梁歪”来把责任都推给周永康,但是,政法委系统“塌方式腐败”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反思。
政法委书记为何频繁落马?首先,权力太大,缺少监督。政法委是各级党委设立的领导、协调各级政法机关的党的领导机构,也就是说所有的政法机关,包括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都是在政法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就是各级党委的常委委员,是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人。
其次,政法委的权力不仅体现在可以随意干涉司法案件,而且还对于各类负面信息、举报材料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先处置权力。老百姓举报现任的政法委书记,无异于找死。政法委书记,等于运用公权力为自己设立了一道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