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王甘霖一案并无犯罪事实,办案流程违规,违法超期羁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王甘霖没有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只是从法律的角度探讨陆守伟及其保镖崔虎虎手持匕首冲进他人医疗店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行使了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有的监督权利。从2020年11月18日至今日,王甘霖已被邳州警方违法跨省抓捕,在邳州市看守所关押长达18个月。2021年5月23日,邳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至今亦有12个月时间,王甘霖被违法超期羁押已形成客观事实。
《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王甘霖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刑法和《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前提均是违反“国家规定”。目前并无相应“国家规定”对有偿发帖和删贴作出明确规定,王甘霖的行为因未违反“国家规定”这个大前提而不能成立。
非法经营罪保护的法益是国家对特殊商品、特种经营业务实行的专营、专卖和许可制度。与特定行业市场准入制度无关的情形,即使未经许可也不能径自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因其根本没有侵害非法经营罪保护法益。王甘霖的发帖和删帖的行为均是在已经设立好网站和平台进行发布,不需要经过许可和备案。《起诉书》指控的四事实,第一起是“删贴”行为,后三起是“发贴”行为。无论“发贴”和“删贴”行为,都与非法经营罪保护的“市场准入”制度完全无关,王甘霖的行为并未扰乱市场秩序,不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