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上午
一审继续开庭,争议最大的赵利明送给文强的“青绿山水图”,被认定为一般仿品。
2010年4月14日下午
一审宣判,文强因受贿1211万元、包庇纵容5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044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5月13日至14日22时许
二审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文强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客观因素都存在,主观上的因素是主要的,为此,他曾向有关方面作出过深刻的检查,写下过悔罪书。
5月21日
文强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文强神情沮丧。
7月7日
文强被执行死刑。
(田文生 冉志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