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来看一下洪振快所引述的公安部1963年的报告。该报告说“根据上半年统计,全国自然增加的人口为1204万,但是,总人口只增加825万,少了379万”。这一现象正好可以用我们所说的两条基本原因解释。公安部的报告在谈到造成这一减少的原因时说“主要是一些基层单位过去多报了人口”。这正好与我们所说的第一条基本原因一致。
公安部报告中列举了一些实例,其中有黄陂县的例子:“湖北省黄陂县,1953年人口普查时,实有719000人,县长示意报为819000人,多报10万,至1960年才查出纠正”(洪振快在文章中也引用了这个例子)。黄陂县1960年清理出10万虚假人口,造成该县人口统计数据一次性异常减少10万人。但是造成这一异常减少的原因根本不是洪振快所说的“瞒报死亡人口所致”,而是1953年该县多报了10万人,这恰恰属于我们所说的第一条基本原因。这一实例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很好的证据,有力地驳斥了洪振快的错误观点。我们在阅读洪振快文章的这一部分内容时感觉到他不是在反驳我们,而是在帮助我们反驳他自己。
洪振快认为我国这一期间人口大量异常减少的基本原因是由“瞒报死亡人口所致”,但是公安部的报告根本没有提到这一点。洪振快本人在文章中也不得不哀叹说:“公安部报告中没有提及”他所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