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动机
嫌犯想在自杀前杀人发泄
去年8月11日,李斯达在内蒙古饭店被警方控制,新京报记者在李斯达被抓的视频中看到,李斯达身形很胖,面对民警的讯问说,"对不起,人死了。"
一年后,李斯达接受检方讯问期间,提起杀人案,他显得出奇淡定,"就想找个刺激发泄,平时遵纪守法,有人梦中杀人,我还没做过这个梦呢,确定人生末路的时候,内外交迫的时候,难免作出什么极端的想法。"
"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者,算她碰到我……忏悔适当会有,但是现在还是冷漠……"李斯达说,他当时想寻死,觉得自己死之前应该杀人发泄一下,"我就用了一种歇斯底里的或者丧心病狂的做法,寻死之前再做点什么不能挽回的事情。"
2016年1月6日,在李斯达被羁押5个月后,他的辩护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给李斯达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同年8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李斯达无精神病,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6年8月24日,李斯达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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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手段极其残忍,最终判决李某死刑。据检方指控,李某为寻求刺激,于2015年8月,将年仅22岁的露露诱骗至其租住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切、划露露的颈部,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