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6日,在李斯达被羁押5个月后,他的辩护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给李斯达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同年8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李斯达无精神病,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追访
周云露非李斯达首个杀人"目标"
23岁的李斯达是河南新乡人。2010年李斯达进入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录音专业学习。李斯达的父母都是老师,从小对他要求很严,只要在学校犯错,父母总会第一时间训斥他。来北京上大学后,父母不在身边了,他开始无拘无束。
李斯达因为赌气没答辩也没交毕业论文,因此没有毕业证书。2014年年底,他辞去在一家4S店当钢琴师的工作,之后找工作屡次受挫。"我有点心灰意冷,寻死的念头。"
新京报了解到,李斯达第一个杀人对象并不是周云露,而是4S店工作时认识的一名男子,该男子对李斯达一直照顾有加。李斯达却拟定了一个能谋财害命的"剧情",然后毁尸灭迹,"这样可以提供我去逍遥一段时间的资金,然后我再去寻死"。由于这名男子未能赴约,李斯达才"锁定"了大学同时入学,彼此认识的周云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