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在今年年初发放年终奖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即使单位在年底前提前发放年终奖,也不能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是否继续还有待观察。
汪蔚青认为,由于上述《通知》明确规定,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将从明年起废止,因此不太可能继续。
然而,2020年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爆发后,经济社会运行发生了重大变化,疫情一度影响居民收入。目前,随着经济的稳步恢复,居民收入也保持了恢复性增长。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司司长方晓丹写道,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26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9.7%,与GDP增长基本同步。在去年基数较低的情况下,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恢复增长,两年平均名义增长7.1%,实际增长5.1%。
方晓丹表示,受疫情、汛情、去年同期基数上升等多种因素影响,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名义增长率和实际增长率分别比上半年放缓2.2和2.3个百分点。
第一财经记者在新形势下了解到,对于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是否延长也有不同看法。
石表示,目前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成为一些单位的避税手段,即将部分员工的工资收入作为年终奖发放,从而减轻工资税负,对于没有这种税收筹划的企业和员工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会造成税收漏洞。
他认为,按照量能课税的原则,高收入应该多纳税,个税改革推出综合所得税制度的目的就是这样,综合所得收入汇总采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所以从公平的角度来看,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应按原计划到期取消,不再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