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周六)《约会强奸(上)》
嘉宾:彭晓辉--现湖北省性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性学会会员,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各位朋友,大家晚上好,我们今天的嘉宾是彭晓辉老师,彭老师现任湖北省
性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性学会会员,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今天是星期六,是我们固定的青少年的节目,我们对青少年的性教育诸多话题做了很多次的交流,但是今天拿到这个话题之前,叫约会强奸,当时我还不是特别理解,刚才跟彭老师私下了进行了一下交流,可能我的问题也是很多网友一时还没有理解这个约会强奸更深层的意思,所以我想在正式开始讨论之前,我想请彭老师就约会强奸,今天话题说什么,大家您给朋友们做个简单的介绍。彭晓辉:网民朋友大家好,有的网民可能认识我,今天为什么提出这样的话题,很多大学生都提到很熟人相处之间发生的性行为的问题,其实更多的是女性,她们自己是不情愿发生性行为的,最终还是发生了,严格的定义讲,这个违背了当事者的意愿,这样的性行为严格的讲就是强奸,为什么叫约会强奸呢,他是属于熟人强奸的一个类型,实际上美国有个统计数据,为什么这个约会强奸在美国也是很受重视呢,就是因为约会强奸占强奸案件的78%,在我们国内强奸案的发生大部分人认为是发生在陌生人之间,是突发事件,当然我们国家一还没有约会强奸的数据,但是美国的数据是很权威的,大多数强奸案是熟人之间,或者是短暂的相识、约会期间发生的,这就是约会强奸,说到约会强奸,我们定义一下什么是强奸,刚才提到了一个强奸的法律要件,就是违背当事者的意愿,这个是很重要的,广义的含义是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任何手段跟他人发生性交行为,这种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性交行为,还包括非传统的性行为,比如说阴茎和肛门之间也是属于性行为的一种,只要是违背当事者的主观意愿就是强奸,任何手段,包括危及当事人的人生安全,约束她的人身自由,这个有强暴手段和非强暴手段,可以用口头威胁、权势地位手段来胁迫,就是违背他人的意志发生的性行为,这就是强奸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