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很难受,觉得妙音不够爱我,家庭由夫妻二人组建,虽然男方应该在家庭经济中担当重任,但夫妻之间更要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尤其是当遇到重大困难时,不分你我,携手共进才是正道……
房子最终还是买了,妙音最终还是只掏两万元,房产证上最终还是只写她的名字。
两年后,妙音又看中了一套房,全款60多万元,首付大概是16万元。妙音想买,但仍坚持落在她的名下,作为我送给她的结婚礼物。我承认,当时的自己有点儿私心,几番考虑后以财力不支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为此,两人又是一番大闹,矛盾越积越深。
至于第三次大矛盾,便是之前所述的婚后财务运行方式。我一直以为妙音会和我一起承担起这个家,可她居然不想付出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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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成共识 爱情濒危
这几次矛盾让我们之间的感情元气大伤,好几回我都以为分手已成定局,可因为舍不得和放不下,还是坚持到了现在。我从不怀疑彼此是真爱,否则长达四年的两地分居,早就分道扬镳,只是我有些心寒,觉得未来的婚姻生活缺少相濡以沫、同舟共济的精神,而这才是我最看重的地方。
其实,我和妙音之间还有一个争执点——孩子。我的想法是随遇而安,自然而然,孩子来了就双手接着,无须太多的筹划和准备。但妙音不同,她说如果达不到她的条件,她坚决不让孩子来到这个世上。至于她的条件,苛刻得吓人。第一,要有房有车且还完全部贷款,另有存款10万元;第二,我的税后年薪要达到15万元,收入稳定;第三,感情美满和谐,闹离婚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第四,万一将来离婚,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全部由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