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姑娘虽然惹人眼,但我并不是个横刀夺爱的人,我做人有原则。后来她和她那个男友分手了,分手后那前男友还是对她纠缠不休,并且屡屡出手威胁,因为都是同事,他俩的这些纠葛都在我眼皮子底下,我清楚地知道那个男的有暴力倾向,我不禁对她产生了同情,并为她担心。
这份同情和担心也算爱情
的开始吧,可负责任地说,我和她当时一清二白,只是同事关系,若说有什么,最多不过是有些爱慕罢了,放在心里还没有说出口的那种。因为回家的方向一致,有段时间,我和她经常乘同一辆公交车回家,也仅仅是同车而已,各回各家,并没有走一块。
可是,有一天回家途中,她那个前男友不但拦截她还动粗了,我不敢说自己是见义勇为,可作为男子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姑娘吃亏,且别说这个姑娘还是同事,还是心里暗暗爱慕的人。于是,我出手干预。干预的结果是,我身中数刀,其中一刀正中要害,若非抢救及时,一了百了,我的人生故事那时候就结束了。
世间之事往往如此,恰是那次伤害事件拉近了我俩的关系,最后促成了两人的婚事。伤害事件后,那个面临牢狱之灾的前男友总算和她断干净了,而我的“英雄救美”不管是在道义上还是情感上都把两人牢牢地绑在了一起。所以说,我的妻差不多是我用命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