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某还比画着怎样将那人推出屋门。发现那人赖着不走,她就捡起玉米棒砸向儿子的房门,并用力敲门。
这一幕让我们豁然开朗。假如黄某的说法属实,案发当夜颜某是怕儿子发现而拒绝,那么她就会尽量把黄某劝走,不会砸门、敲门,把儿子叫醒,让自己出丑。颜某就是想表明,她是清白的。
在随后的案件分析会上,检察官们各抒己见,对全案证据综合论证,案情越来越清晰……2018年6月中旬,我院以黄某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证据面前,被告人低下了头。
7月8日,黄某涉嫌强奸案开庭审理。
法庭上,黄某承认跳墙入室,搂抱亲吻等行为,但仍辩解两人“相好”,颜某是因儿子在家才拒绝。“被告人黄某酒后跳墙入户强奸妇女,是对被害人身体、尊严的侵犯,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更可恶的是,作为长者欺辱同村聋哑弱女,还污蔑良善,败坏被害人的名节,其主观恶性深重,拒不认罪悔罪,应从重处罚。”在我发表公诉意见后,黄某低下了头。在最后陈述时,黄某承认自己是编造与哑女的关系,表示对不起被害人,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2018年8月,曹县法院全部采纳公诉意见,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
(讲述
:山东省曹县检察院吕书霞 整理:本报通讯员陈錾 记者卢金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