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刚毕业的时候,在南方一个医院,那里很多病人都是打工者,我不忍心,给他们开药都是开最便宜的,那时自己管的病人也不多,第一个月主任突然给了一个信封,里面是一百多块钱,这个就是回扣。
我开始还很气愤,很不解,学医这么多年,本科五年,研究生三年,博士三四年,我本来就应该有像样的收入,但现在却需要用不正规的手段获得收入,我感到自己被侮辱了。
我们为什么不能通过一个合理的制度,合理的途径获得这个收入呢?
当时跟我一起进去的同事,信封里都有好几千,我们主任还好心“提点”我,说我知道你心好,替病人着想,但是你也要吃饭啊,有些药你还是可以适当用点的。
后来自己管的病人慢慢多了,回扣也就多了,但我还是有一个底线,一个月也就拿到三四千,多是时候有七八千,我那些同事,不少人一个月都能拿一万多。那些同事也想得开,说即便开很贵的药,大部分还是医保承担了。
正常工作给病人看病开药,也会产生
回扣
那个时候管得不严,“药代”(注:即医药代表)经常在医院穿梭,他们对每个科室的医生可能比我们还熟,某个医生的工作量怎么样,每个月都用什么药,他们都掌握得很清楚。时间久了,我们一看到他们过来,也就知道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