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时候也不年轻了,可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却连走路都会蹦跶起来。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就觉得他和自己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曾经也讨厌那些秀恩爱的
人,可是到自己也陷进去后,不管聊什么都是三句不离他。不管在外面有什么不开心,回家窝在他的怀里,就什么都忘掉了。一起看着吵闹的综艺节目,希望日子就这样一直过下去好了。
明知道爱已变质骗自己说“太忙了”
虽然自己并不够优秀,也许永远也做不了特立独行的女子,可是因为自小受到港剧的影响,总是不喜欢黏人的女生,也致力于成为不黏人的女生。现在想想,大概只因为不够喜欢,或是太过骄傲。(心灵鸡汤 )
可是面对小明,我竟然变成了自己不喜欢的人。我是那么喜欢他,以至于不管去哪里都希望和他在一起。我虚度了所有他不在的时光,也忘掉了所有他不在的地方。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我和他在一起的回忆。我们一起旅行过的地方,也在脑海里像被马克笔重点标记过一样,无法忽视。难得轻松的周末,我会用比蜗牛还慢的速度为两人煮一顿美味的午餐,渴望得到他的夸赞。为爱人洗手作羹汤的感觉,真好!
日子过得真是快啊,瞬间就到了不能不考虑未来的时候。小明开始一日比一日繁忙,两个人的小窝里,总是只有我一个人。他也许会挂记我吧,因为他总是能及时回复我的每一条消息。熟睡的夜晚和惺忪的清晨,我也总能迷迷糊糊地感觉到他的吻。可是他越来越忙,戴月披星。住在一个屋子里面的两个人,却很难见面。他就像一个虚拟的人,除了每天出现在脏衣篮里面的他的衣服,我几乎要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难免会有所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