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樱第一次认真地喜欢一个人,是在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即使平时再大大咧咧,每每想到那个叫小明的男孩子,她也能立马变得温柔。一个人的时候,她习惯将全部的思念变成文字,只恨不得把自己心里想到的所有甜蜜的话都写给他看。可惜再甜的蜜,水冲多了,也就淡了,淡到没有滋味,情书
就变回白纸了。曾经视若珍宝的几页纸,搬家的时候也和其他垃圾毫无二致,被她毫不留情地丢掉。可叹的是,喜欢小明的那种感觉却没办法随情书
丢掉。
曾经那么喜欢他希望一直好下去
整个大学期间,我过得并不算好。从小村庄走出来的姑娘,在那个崇尚自由、不太需要写卷子的校园里,似乎处处比不上既多才多艺又落落大方的城里来的同学们。可尽管如此,作为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我对爱情的渴望却从来没有停止过。事实上也不是没有人追我,却总是没有合意的,觉得要遇见一个让自己心生欢喜的人其实是很难的。
好在我本科毕业上班之后遇见了小明。那时候我的状况并没有变得更好,忙忙碌碌的工作,微薄的收入,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一间自己的小房子,毫无希望的人生让我对这个世界一点也热爱不起来。小明的出现,打破了这一望无际的悲观局面。他就像黑暗中的一丝光亮,虽不足以点亮整个世界,却能够照亮我周边的路。他什么都没有,什么也不能给我,但只因那一碗羹汤、那一张电影票、那一个幽默故事,让我在想起他的时候还是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