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恒平,1934年生,浙江省宁波鄞县人。曾任上海市政协第八届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副主任,上海金融学会顾问,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会长等职。1987年2月至2000年11月,先后任交通银行
副行长、副董事长。
当今世界经济充分说明金融的作用,可以促进、也可以阻碍经济的发展,金融危机就是证明,所以世界各国都重视金融的发展。1984年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金融改革提出了要求,要求适应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银行
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解决好计划经济时代银行在国民经济中大一统模式的弊端,通过竞争充分发挥金融的功能,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1986年国务院81号文件发出重新组建交通银行的通知,提出交通银行的任务是按照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筹集和融通国内外资金,经营人民币和外币各项金融业务,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交通银行的总管理处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中央文件指出新的交通银行是综合性
银行,不受行政区域限制,按照经济发展的需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我调控,自我发展。
1987年4月1日,总管理处由北京迁沪,上海分行正式营业。1990年,交行国内地区性的分支机构已经达到66家。1991年,在美国纽约开设交行第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