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安全起见,李某某在安徽合肥市购买2张虚拟电话卡,将其中1张邮寄给郝某某使用,之后两人通过该2张电话卡进行联系。4月1日,李某某与郝某某电话约定好。4月2日早上,李某某与元某某共同驾驶本田商务轿车从安徽到山西省朔州市,准备与郝某某夫妻进行毒品交易。4月2日下午,郝某某通知郝某华(其妹)、梁某(其妹夫)按照李某某提供的账号为其转账136万元。同时,郝某某夫妻二人驾驶白色吉利车携带64万元现金前往朔州市菜市场门口等待李某某。4月2日晚,李某某与元某某到达朔州市后,李某某独自来到郝某某驾驶的车上,指挥郝某某将车行驶到朔州市某小区门口,李某某从其妻弟媳钟某某租的1号楼1单元602室“仓库”内取了5板毒品海洛因交给郝某某夫妻,同时将64万元现金带走,放回位于朔城区某小区家中,并安排元某某在此居住。
随后,郝某某夫妻连夜携带毒品驾车赶回五寨某小区,将3板毒品海洛因藏于家中衣柜内,剩余2板毒品海洛因与下线杨某某进行交易,杨某某向郝某某支付部分毒资20万元。
集中收网打掉贩毒网
综合各条重大利好信息,专案组决定收网,对该案件中的其余涉毒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4月3日,民警在朔州市某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元某某,从李某某屋内缴获现金63.54万元,从元某某身上缴获现金8.46万元。在忻州某小区,民警抓获钟某某,并从其住处查获疑似毒品2324.06克。同日,准备出逃的郝某华和其丈夫梁某在五寨高速口被民警成功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