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湘伟补充说,胡信之还给熊冲留下书面遗嘱:“国事家事,希我同志学友,偏劳照顾。”
学生会代表李萼回忆说,张宗昌抵青(25日)当晚,他见到胡信之时,胡说:“有人透信,叫我提高警惕。”李萼也进行了一番劝说,但胡仍不在乎:“我是赤脚不怕穿鞋的。”
26日,张宗昌下令查封《青岛公民报》,抓捕胡信之、段子涵等人,罪名是“肆意行邪论,鼓动风潮,扰乱社会,引起重大纠纷,群情慌惧。”
记者在青岛市档案馆查到了1925年8月2日,胶澳商埠警察厅第一区警察署为巡官吴惠元查获胡信之请赏的呈文,文中较详细地记录了抓捕过程:
窃据第二分驻所一等巡官吴惠元呈称:窃于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二时许,面奉厅长手谕内开:公民报主笔胡信之,屡在该报倡言共产,煽动工潮,应即拿办。仰该管巡官吴惠元严密逮捕,限一日内拿获送厅,勿误。若任逃逸,即与该巡官是问。拿获赏洋百元并升一级。等因。奉此。巡官遵即彻夜四处侦查,严密逮捕。至上午九时余,在该报馆即将该胡信之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