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才萌生了再找个搭伙的老伴,领证再婚肯定不要的。我不想自己老了给子女找那么多的麻烦和负担。去年,我和68岁的小秦相亲。我们两个人彼此相互看上了,觉得对方还可以,有继续交往的欲望。我们就相处了一段时间,小秦给我的感觉是一个很会享受生活的女人,她讲究生活品质,喜欢精致的东西。
小秦在我家给我做过几次饭菜,每次做得跟我们这里其他人家的不一样。
小秦一般会做四个菜,外加一个汤,每个菜的量都不是很多,汤也是刚好一人一碗。有时我还想再吃点,再看碟子里的菜都没有了,但我也吃饱了。我以前的老伴是每个菜做很多,经常是晚上吃剩菜,甚至第二天都要再吃点剩菜。而小秦说,我们年岁大了,还是吃点新鲜的饭菜好,七八成饱就可以了。
所以,小秦在我这里做的那几顿饭,没有一次有剩饭,都吃得非常干净。我还有点不适应,因为她做的饭菜好吃,我还想多吃点,可惜没了。
我们相处3个月后,我跟小秦提出搭伙过日子。
小秦却跟我说,既然咱俩是搭伙在一起过日子,她想让我把退休金交给她打理。我跟小秦说,这不行,我已经习惯自己管账了,如果都交给你,我每月还要管你要零花钱,我不适应,而且,我的子女也不会答应。小秦就问我想如何搭伙呢?我跟小秦商量,每月的生活费我全出,家庭里的各种开支我也全出,另外单独每月给她800块的零花钱,随便她自己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