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荒第一次被男生牵手,从心里到手心里都是湿漉漉的。
许多年后,荒荒还记得那天。
洗发店门前种着一棵石榴树,正开着火一样的花,大大的托儿,小小的花,很像旧年里她父亲喝酒用的陶瓷杯子。常勇拉着她走出理发店,天地那么大,又那么小,只有两个人,手拉手。
第一段感情坚持6年,荒荒从16岁到22岁。
从理发店出来,常勇问荒荒:“我父母在南方打工,你跟我去吧?”
荒荒说:“好。”
荒荒父亲觉得打工是农村男女的必然宿命,跟谁去最终都要去,于是给两人准备衣物,送走女儿。
到了南方A城,常勇的父母没有让儿子进工厂,而是去一座海滨城市学船运。荒荒跟着常勇从南方到了这座海滨城市。常勇上学,荒荒打工,她卖过糕点奶茶冰淇凌衣服,在肯德基和火锅店打过短工,还帮果园里摘过桃子。常勇毕业两年,工作稳定后,却提出分手。
他说,“我妈说,你不适合做老婆。”
荒荒还是那个一甩手就能跟着一个男生闯江湖的女子,可是荒荒也不再是那个一甩手就能去闯天下的女子。
她没有歇斯底里问常勇我跟了你6年你凭什么说分手就分手,也没问常勇你妈在你还没毕业时怎么没说在你不挣钱时怎么没说。彼时她身材苗条,面容秀丽,走过这小城的每一条街道,尝过很多世态冷暖,知道所有的我妈说其实都是我不敢说,所以假借我妈说。知道人家若想给你,不用你开口,人家就会给;人家若不想给你,你苦苦哀求也没用。
她还是那个荒荒,只是6年后,她长大了。
分手后她又回到A城,在偏僻的巷子里租了个房子,到处找工作。
不想就在此时,她妈打电话:“荒荒啊,你爸病了,医生说是癌症,已经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