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总会做妈咪之前,荒荒也谈过恋爱。
她是上到高二那年退学的。
是什么原因呢?
虽然荒荒今年才30岁,回忆从前,恍惚觉着已经是极久远的事了。
她成绩中等,觉着上不上学都可;她的父母都在农村,觉得靠上学改变命运是一件太飘淼的事,左邻右舍出去打工的娃娃,还不是大把大把朝家里拿钱?也就不强求她继续读书。就这么辍学了。
辍学后她在一家理发店打工,有一次来了个年轻的男子染发,理发师剪好发型,整理好颜色,让她给男子上染发膏。上到一半,手指头一颤,染发膏溅到男子眼睛里了。
男子捂着眼睛大骂:“你特么傻逼啊,会不会搞?”
荒荒一迭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男子不依不饶,要求退款赔偿,理发店里的人说这事是荒荒惹出来的,该荒荒负责。
16岁的荒荒手足无措,只觉得这确实是自己的错,但退款加赔偿,要1000多块钱,她哪里有钱。
店里有一个叫常勇的男生站出来说:“荒荒是理发店的人,出事理发店跑得了?最不济也应该理发店出一半,荒荒出一半。”
店长不理两人,给荒荒老家打电话。荒荒父亲来后,也觉得这是女儿的错,就该女儿负责,出了那1000多块钱。末了,店长一指荒荒和常勇:“这俩人我们不敢用了。”常勇一甩围裙,拉着荒荒就走:“不用拉倒,小爷还不想干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