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地区最早的“人妖集散地”,正是新加坡的红灯区“武吉士街”。
在长达20余年的时间里,东南亚各地的性工作者,以及初露峥嵘的“跨性别”的舞女歌姬,向武吉士街集中,与西方(主要是美国)的水手游客们出双入对,赚取了大量的外汇。
到了70年代,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经济率先起飞,两地华人游客开始向东南亚进军。
那时,“人妖”一词开始频繁出现于台港两地的游记、报刊上。
1973年,台湾联合报发表的《星洲的人妖》,《雌雄难辨的新加坡人妖》等文章,是目前留存下来的最早关于“人妖”的中文资料。
整个70年代,港台都将“人妖”与新加坡挂钩,以至于1983年台湾警方第一次逮捕本地跨性别性工作者时,报刊上仍然以“新加坡式人妖”相称。
那时,还没有泰国什么事。
到了1980年代中期,新加坡经济已经相当繁荣,不缺红灯区那点钱了。
于是,内心具有强烈“儒家”价值倾向的李光耀,终于下定决心“维护国家正派形象”,下令取缔和驱逐跨性别色情业工作者,进而查封整个武吉士红灯区。
新加坡人妖衰落之后,谁来接棒?
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不行,因为人家是伊斯兰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