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结束的第二天,我便把打印好的条约拿给沈航看——事先说好的,为了婚姻生活的安定团结,这个程序还是必不可少。
条约的大多内容是在网上借鉴,比如关于做家务的分配问题、账目管理问题、晚上回家时间问题,等等,事无巨细。
当然,还有很俗气的一条,就是关于私房钱的问题。
规定如下:双方不得拥有私房钱,违反者根据数额多少,决定包揽家务时间。1000元以上包揽全部家务一个月,以此类推。
沈航撇嘴,这个,没必要吧?
有必要!我义正词严,根据经验,男人一旦存了私房钱就容易出事,我是为了家庭的安定团结。
但我面上严肃,心下却暗喜,反正我结婚前是月光族,一分钱没攒下,嫁妆都是爸妈给的。结婚后,说明了我管钱他管事,也无需攒私房钱。所以这条规定,对我是百利无一害,所以我一定要坚持。
沈航本就口舌笨拙,这样的事自然说不过我,嘟哝一句“不攒就不攒”,不再同我争辩。
看他有点小委屈的样子,我又有点不忍,他在上面龙飞凤舞地签下名字后安慰他,放心,我不会让你成为囊中羞涩的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