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我的苦恼告诉了对我照顾有加的领导,他说既然同居有感情了,就在一起吧,毕竟我这样的家庭背景,需要他那样条件的男人拉一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时,他也表示,像这样四十多岁还没结婚的男人,肯定自身也有问题的。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我也想给我未来的孩子一个好的教育环境。但一想到他那暴躁的脾气,我又好纠结。
就这样犹豫不定的时候,我怀孕了。
我当时去医院准备做人流手术,医院离孩他爹家很近,离手术还有两个小时的时候,他来医院找我,说做人流要坐小月子的,让我回去洗头洗澡再过来手术,我相信了。
回去之后,他一直找理由拖延时间,不让我去医院,我也心软了,我想我跟他年龄差距那么大,他脾气再臭,也会疼我对我好的吧。
不久,他就要求我辞职,说怀孕了老是对着电脑不好,起初我没搭理他。他看我一直没辞职,也很不高兴,扬言肚子里的孩子有个三长两短我自己负责。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身体上的反应越来越强烈,恶心、想吐、吃不下东西,打瞌睡等等。最后他说公司每月付给我多少工资,他就每月付我多少钱,叫我下决心把工作辞掉。那妊娠反应确实让我吃不消,而且我去的新部门里,有些女同事故意排挤我,让我的工作很为难,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把工作辞了。
等到我向他要工资的时候,他不乐意了,说我闲在家又没干活,不应该拿那么高工资,最后他只答应每月给我 1500 块零花钱,家用另给,并且要记账。哎,上了贼船!
结婚证他一直不肯去领,总是各种理由往后推,我万分后悔当初没把孩子做掉,这肚子一天天大起来,都有胎动了,哪里还下得了手把他扼杀掉呢!我没地方去,也没人可求助,最后只得不甘心地签了这份屈辱的、保护他所有财产的《婚前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