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置业顾问就帮他们出一个主意,可以用家里弟弟或妹妹的名字买房子,以后再过户回来就得了。于是他们就决定要了男朋友的妹妹的名字买房子了。
现在转眼房子已经得了,但是两个人的感情却出了问题。姐姐说,在一起两年,那男的没有上进心,最不能忍受的是,他常常去外面喝酒到半夜三更才回来。回来说他几句,他还打她,他现在甚至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
当发现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后,姐姐主动跟他提出分手,但是他不同意分手。他说:“如果姐姐一定要分手也可以,但是以前买房子首付款的那10万元,他不会还给姐姐。”
我们也劝姐姐感情是否有挽回的余地,她说不可能还在一起了,毕竟他们已经闹到那种地步了,在一起也不会幸福。再说,她最不能容忍的是男人花心。
姐姐现在唯一的要求是希望男方把那10万元还给她就得了,但是男方不愿意把10万元还给她,现在也没有钱,以后有钱也不会还。因为他说房子也不是他的名字,现在姐姐不知道怎么办才能拿到那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