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一个姐姐,她跟男朋友谈恋爱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出钱首付15万在柳州买了一套期房。19年那时候她身上有10万元,她跟男朋友的感情也挺好的,于是拿出来付房子的首付款,现在两个人感情出问题了,男的不愿意把那10万元还给她……
那时候她们在一起1年多了,两个人感情也很稳定,他们也从来没有想到要在城里买房子。因为姐姐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两个人感情破裂,他们已经分居几年了,男方始终不愿意办离婚手续。
后来她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有一天他们路过一个售楼部在搞活动,于是进去看看。后来姐姐对房子心动了,她决得老是租房子也不是长久之计。他们商量好了,只要她那边一办得离婚,这边就结婚。
于是他们看上了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子,首付大概15万就得了,一年后得房子。男朋友也很心动,近年来房价一年比一年高,如果能把房子买了,肯定好。但是他只有5万元,于是两个人商量好着一起出房子首付款。姐姐拿10万元出来作为房子首付,用她的名字买房子,也是说她是户主,以后月供都是男朋友供。
就这样他们交了2万元定金了,要去交房子首付款的时候才知道单身需要拿身份证和户口本,已婚要拿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
第一次买房子,根本不知道已婚要用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因为那时候姐姐还没有离婚,所以不能拿她名字买房子。后来,男朋友因为以前信用卡有逾期过,信用不好贷款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