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仅仅从生理上来讲,那么无论男女,无论年龄大小,在产生性兴奋时,只要不是勉强的,又没有什么不舒适的感觉,那么就可以过性生活,根本就不必去考虑上一次隔了多长时间。
所谓勉强,女性中是指屈从于男方的性要求;在男性中则是:本来不那么想过性生活,却靠着看黄色书刊或录象来“激发”自己,甚至强行手淫,以便投入性生活。这是相当有害的。因为男性在每一次射精以后,都会在一段或短或长的时间内不再产生性反应。它是对男人的一种自然保护。如果此时勉强自己去投入性生活,就等于是认为地破坏自己的不应期保护,这当然对身体有害。
有不少不育症患者在性生活频率的把握上往往不知所措,因为有的医生让其多过几次性生活,而有的医生却加以限制,究竟怎么做才更有效呢?
衡量性生活频度是否适当的客观标准是,第二天早上是否精神饱满、身心愉快。如果在性交后第二日或几日之内,出现以下情况,又查不出其他原因,就可认为是过度了,就应当有所节制,适当延长性生活的间隔时间。
(1)精神倦怠,萎靡不振,无精打采,工作容易感到疲乏,学习精力不集中,昏昏欲睡。
(2)全身无力,腰酸腿软,懒得动,头重脚轻,头昏目眩,两眼冒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