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的很随意和勉强,虽然当时也对丈夫有欲望,但是她自己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也许和某些种类的男人一样,自己是很花心的女人,她早知道自己无法在结婚以后只和自己的丈夫过性生活,除非自己眼睛瞎了,看不见,或者腿瘸了,走不出去。否则,她无法拒绝对自己有诱惑的男人,她的理论是:不能亏待自己的感觉,压制和压抑不是自己要过的日子。
人的行为是在观念和思想的支配下的。这样的婚姻当然不会很久。男人发现了她的欲望自由支配主义迹象以后,甚至没有警告和改过的机会,也没有暴怒或者怨言。只是说了句,我是警察,丢不起人,结束吧。
分开的前一个月,因为男人的理智她甚至充满内疚和挫败感,她倒是希望男人打她一顿。第一次,因为虚情假意的婚姻,她感觉欠了一个男人。
她坚信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满足她一生的欲望,她说自己没有爱过。性的体验是她要和男人上床的唯一目的。我以前相信有这样的男人,欢这样的女人让人不可思议。
离婚以后,她更加肆无忌惮的开始了体验。她说她喜欢和长途货柜司机的野合。她会半夜站在路口,把自己故意打扮成打工妹的样子,羞涩单纯,却有欲望的眼睛。她玩了两个之后,厌倦了。他们多半萎靡颓废,体味严重。她又开始喜欢学生,她居然在深圳大学的附近租了公寓,半个月之内她带过三个大四的男生回家。她说大四的男孩迷茫。爱情受挫,欲望挣扎。再说现在的男孩大多有恋母情结,自己大不了他们几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