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的痛苦让我选择沉沦7岁,我失去了妈妈,8岁的时候后妈进门,在那之后,我的童年再也没有了笑声。我渴望得到爱,妈妈的爱,爸爸的爱,和所有我本应享受到的温暖,可是,我什么也没得到过。在我的记忆中,爸爸只为我交过学费,从来没给过我零花钱,在学校里,我也永远是穿戴最难看的女孩子。
我好想逃离这个家,我好想有朝一日可以自己支配生活,那样,我就不必成为爸爸的累赘,也就不会再受苦了。等到16岁的时候,我终于完成了这个理想,朋友帮我找了一份饭店的工作,我马上脱掉了校服,成了饭店里年纪最小的服务员,这让我很开心。
虽然我年纪小,可我工作起来一点儿也不比别人差。白天忙活一整天之后,晚上我就住在饭店的宿舍里,看看电视,听听广播,在这里,我感觉不到生活的压力,以前那个沉甸甸的家也不再是我心头的痛。
这样的日子过到了18岁,我初尝了爱情的甜蜜,他是个很帅的男孩子,我们相处了一年,当这份爱渐渐地修复了我一直冰冷的心时,他却跟别的女人走了。我很难过,觉得老天对我不公平,就算我再怎么挣扎都没有用。全世界都遗弃我了,这时候,我才发现自己依然活得很痛苦,我身上永远只有一点点零钱,只能靠吃饭店的剩饭活着,过着最艰苦的日子。
有一天,一个常来饭店的姐姐问我想不想挣钱,我想也没想就跟她走了,两天之后,我就在郊区的一个练歌房里当了“三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