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时我认她做了干女儿
去年大约中秋的时候,她又回到了武汉。由于没有住的地方,我让她在家住了三天,为了让她尽快地安顿下来有一个新的开始,我在一家大超市给她找了一份营业员的工作,一个月600多元的工资。
她非常感激我,要拜我为干爸爸。我自己有一个独生女已成家,老伴在南方,两地分居。见她这么说,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助人的快乐,于是就答应了。从此我们便以父女相称,在各方面我也以一个父亲的职责和义务照顾她。
云云到超市工作没多久,就对我说营业员的工资太低,她每个月交完房租水电就没什么钱了,家里还指望她寄钱回去呢。她停顿了一会对我说,江滩一家电影院附近有一家发廊转让,她有熟人,只需5000元就可以租下来。问我能不能借她钱。我有些犯难,虽然她是我认的干女儿,但钱毕竟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并且是开发廊——万一是做不正当的生意,岂不是损坏我的名誉,思虑再三,我对她说借钱可以,不过得约法三章,给我写份保证书。她满口答应,保证书中的主要内容有:不得违规违纪,不能敲诈勒索,不做有损人格尊严的事。此外我还要她打了一个借条,对我的要求她一一答应,并签了名。
发廊很快开张了,但我从未去过,她也不怎么来看我,偶尔电话跟她联系,她都说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