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女儿哭得很伤心,我的心在刺痛。难道我错了吗?我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是不是对的,我希望女儿过好日子,可是为了钱,女儿过得一点也不幸福。我也找女婿说过,希望他可以对女儿好,可是他似乎并不屑于跟我说话。还说他花钱买的老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现在女儿跟我说她想离婚,可是女婿却不同意,还说一定要我女儿生下孩子,就算要离婚也要让我还他那十八万块钱。我知道是我害了女儿,现在我也很后悔。我不知道要怎么办?现在因为他的原因,女儿要离婚,我也觉得这段婚姻是一个错误,可是女婿的态度让我觉得他在耍无赖。我应该怎么做呢?怎么才能让女儿过她想要的生活了呢?
夏莫回复:
慈母多败儿,过度溺爱孩子,其实是以爱的名义绑架孩子,最终导致孩子失去自己的选择权,失去她自己想过的人生。
当初,您不顾女儿的反对,强制性逼迫她嫁给一个她不爱的男人。不是她不会经营婚姻,而是因为她的内心不爱他,无法进行爱的沟通与交流,也无法得到平等的理解与包容。她的丈夫图她年轻好看,您图女婿有钱,这桩婚姻是一场不幸的交易。
您女儿并非排斥相亲,而是不愿和一个比她大16岁的男人相亲;她不是不爱有钱的男人,她是更爱她自己,懂得应该相爱的人结婚,给予自己幸福。可这一切,都被您剥夺了。女儿对您而言,是您实现自我愿望的一个工具。您在您的婚姻中,留下了遗憾,所以想通过女儿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