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乐乐是很要好的朋友,她的男朋友认识一个月就同居了。我们像是在酒吧里,她是个歌手,我很喜欢听她的歌,她是那种让我很喜欢的女孩,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在关注着她。但是她似乎对喝酒的女人有些排斥。
时间很快,一转眼,乐乐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三年了。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距离。李默出国去了澳大利亚,据说是定居不回来了。但是每年乐乐的祭日,总能看到她生前最喜欢的百合花安静地靠在墓碑上。我和乐乐都知道,是李默送的。乐乐是冬天走的,很安详,在这座永不下雪的城市,只有我懂她的寂寞。
我叫烟,是乐乐最好的朋友。如果没有李默,我应该算得上和乐乐至亲至爱的人。从乐乐出社会,我第一次见到她,我就认定她是我的朋友。乐乐是那种满眼睛都是故事的女孩,有点不显山不露水的柔顺。但是接触几次就会怀疑最初对她的态度,她的犀利和尖锐藏匿在言谈举止当中,隐隐约约低调地显露着,用不惹人反感的方式让人无法拒绝。她的性格里,有我和李默都欣赏的东西,一种孤独而强硬的倔。李默是她的男朋友,别人的丈夫,当然,这是后话了。
三年前的这个季节,乐乐还在病床上。白血病,一个苍白瘦弱的躯体陷在洁白的棉被里,无力而寂静。乐乐说,她有过自己的灵魂离开身体的梦境,终于到了可以真实面对的一次了,她觉得自己很幸运。也许很多人无法理解这样的乐观,但是乐乐就是固执地相信。她看得到灵魂,带着微尘覆盖着的轮廓,一颗已经死掉的心脏,暗红的色泽已然没有生机的样子。说这话的时候,李默正握着乐乐插着点滴的手,微笑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