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仅仅找过她这一次,我便不再找她了。我想,我为什么要去找她呢?我该去找她吗?后来,她家人打来电话,为我的无动于衷指责我。后来,她家人竟然直截了当地问,是不是我们吵架,我将她“谋害”了?
我真的承担不起“谋害”这个罪名呀。然而,我不知去哪里找她,我仍然没去找她。我的朋友们却帮我留意了。不久前,我一个朋友无意中看见她在一个公交车站旁等车,朋友就用手机将她拍了下来,将照片发给我。我看见,照片上,她戴着墨镜,健康得很,笑得阳光灿烂——与她生活3年多,我从来没看过她戴墨镜,从来没看过她笑得如此开心。我将照片寄给她家人。她家人居然质疑说:如今照片造假太容易了。
到现在,我仍然没想明白,她跟了我,我能给她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其他的,我真的没有能力办到。再说,她儿子不是我亲生的,但成天在我的眼前晃悠,跟我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区别了,将来他的升学、工作、成家,我能不管吗?只是,以我的能力和财力,我只能给他们母子不愁吃不愁穿的生活,不可能给他们母子更好一点的生活。再说,我们没有结婚证,她想离开我,对我说一声就可以了,谁能阻挡她离开我的脚步呢?再说,她有时念叨我不如她死去的前夫。她说:他打我我也高兴,跟着他喝凉水不吃饭我也高兴。我不可能跟一个死人争风吃醋,我也争不过一个死人,我只能尽量向她嘴里的他学习,但我不能像他一样也打她呀。
到现在,我仍然住在写着她名字的房子里。她什么时候会来收房子呢?她什么时候会来赶我走呢?我等着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