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几年后,她母亲突然生病,住院治病期间,她将房子抵押了,她就要求我付女儿的抚养费。对钱,我不太计较,给就给呗,一个女人带大一个孩子挺不容易的,尽管,如今女儿十几岁了,我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尽管,房子留给她时就说好不付抚养费的,然而,日子节俭一点过,钱也就节俭出来了,又不是大钱拿不出来。至今,我还在支付着女儿的这笔抚养费。
离婚2年后,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丧偶的女人。她外表老实忠厚,沉默寡言,比我大3岁。与她交往初期,我曾经问过她:你有过一段不短的婚姻,怎么会没有孩子呢?她说:那时,不想生孩子。与她熟悉后,在谈到这个话题时,她仍然说没有孩子。我曾开玩笑地对她说:如果我们结婚后,你突然冒出一个孩子,要我当孩子的爸爸,我可不接受。她还是一口咬定说没有孩子。
我们结婚了。结婚时,她死活不肯和我去领结婚证,她说:一张纸,能说明什么保证什么呢?于是,我们没有去领结婚证,我们举办了婚礼。
结婚后不久,有一天,她郑重告诉我:我有一个9岁的儿子,寄在我母亲处抚养,现在,我结婚了,有男人了,我母亲便不肯帮忙带孙子了,我要将儿子接来,与我们同住。听着她的一字一句,我当场傻了。突然冒出一个9岁男孩,要在我家占一席重要地位,从情感上、心理上,我自然一时接受不了。
我认为她欺骗我,而且,是处心积虑地欺骗我。我很恼火。我说:我们没有结婚证,不如就此分手——在老家,所有亲戚、朋友都了解我的婚姻状况,我平白无故被如此欺骗,实在丢不起这个人。一气之下,我离开老家,独自来到厦门。来到厦门后,她家人和我亲戚不断地做我的思想工作。渐渐地,我接受了她有孩子的现实——孩子是无辜的,我既然娶了他的母亲,就不能不要他呀。渐渐地,我想通了,就对她说:带你儿子来厦门吧,有我吃的,也就有你们母子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