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还以为小青是开玩笑,多次协商复婚,想回到曾经美好幸福的生活,可是,小青却动了真,就是不复婚。
为了这场复婚大战,两个人协调了很久,最终,
让
小明万万没想到的是,这
一次假的条件交换经历竟成了和小青的婚婚告终。
小明把小青告上法庭,并提供很多证据,证明这套大房子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法庭最终审判,让小青给小明赔偿180万。
可是,小青却没有那么多钱,只好把房子挂在中介,想低价卖掉,卖得的钱用来赔偿小明,她还说,如果还有余钱,再买一个小房子和女儿一起在杭州生活,不够的话,她就带着女儿回河北老家。
听了这个新闻,我真是觉得哭笑不得。
两个原本恩爱的夫妻,本想让这个家庭更好,却想出了这样的馊主意,想要的大房子有了,却搭上了原本幸福的家,真是得不偿失啊?
买房前,丈夫小明曾经规划,夫妻两人来个假离婚?亏他能想得出来,在法律面前,离婚就是离婚,是真的离婚,怎么可以是假的呢?
这简直是掩耳盗铃的荒唐事!
看到这个新闻,我突然想到了一对曾经和我共事多年的夫妻同事。
两个人是大学同学,从大一开始恋爱,毕业后,一起来到w市,并在一个单位工作。
其实,大家都不富裕,买房子也都是两家大人凑够首付,两口子按揭。
有了婚房,两个人就结婚,一年后生了个女儿,日子过得虽然不富裕,但是,幸福恩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