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当我气喘吁吁地说明来意的时候,队长吧唧着他那旱烟,斜着眼睛看了我一眼,说,你个小屁孩,管这事干嘛?这邢连成是你能惹的吗?
“你那意思,邢连成杀人也不犯法了?他这是买卖人口,是犯法的,你队长不管谁管?”
我瞪着队长的双眼,不卑不亢地说。
最后这句话,是听我妈悄声跟我爸说的,当然,年少的我不懂买卖人口是犯法的。
显然我这句话,把队长也逗乐了,他说你有个板凳高,还知道啥叫买卖人口?快滚蛋,别在这给我添乱。
说完,他让屋里的另外两个人把我推了出来,我边走边恨恨地说,我一定要救焦娇。
当然了,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别说我一个小屁孩,就是大人,都不知道怎么救。
邢连成,多年来以魔鬼的想象横亘在村民的心里。
不只是上次他爷爷去世的事,还有好多,比如,谁家的鸡进他家院里了,他让大黄狗直接咬死,然后用锅炖了。
一次,邻村一个光棍偷了他家地里的几棒玉米,硬是被邢连成打掉了一口牙。
买来焦娇的那天,他拿着一把刀,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扬言谁要多管闲事,放火烧了整个村子。
就这样,面对焦娇的非人折磨,村民只得背后议论,当面,他们是不敢的。
但是人不敢做的事,天敢。
这就是所说的,触犯天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