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什么时候遇到的他,在哪里遇到的,都已不重要了。看到他的第一眼,有好感,还有亲切感,这就够了。简简单单的爱情,何必搞得那么复杂,他就是她想抓住的男人。他已婚,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喜欢他的连鬓胡子茬,喜欢用手轻轻地触摸,还喜欢他的胡子扎着她的脸蛋,乳房,小腹。那种生硬又有些痛的感觉是真实的,她喜欢这份真实。有时候,她还调皮的咬他那带胡子茬的脸,留下的牙印,使他不能那么快回家,她想他能多陪她一会了。她和他在一起时,她把他对她的爱当成是父亲对女儿的爱,即便她没有体会过父爱的感觉。她在他面前,可以肆意妄为的撒娇,欺负他,她甚至骑在他的背上,让他满地爬着,把他当马骑。这种感觉里有爱,也有她最珍重的安全感。他给了她家的感觉,即便她和他每次都去宾馆,但这并不妨碍她的感觉。她说想吃什么,多远,多晚,他都带她去吃。点的东西不好吃了,她就不吃,推给他,他打扫干净。她戏言,你这么宠我,哪天和你分手了,别的男人可能会受不了我的任性啊。和他在一起,她并不需要他送给她多么贵的礼物,她要的是那种可以没有物质,可以有性的纯爱情。其实,在心里,她已经把他当成了爸爸。在她和他水乳交融时,她呻吟着叫他爸爸,一股异样的情绪在她和他的心里如爆炸一般猛烈的升腾……这种感觉,他在他老婆那里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爱到深处,就是以身相许吧。她认为,这才是爱情。这一年,她20岁。宝贝趴下去腿张开,床上都是殷红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