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并不一定会发展成为恋人,大多数时候会保持一种暧昧模糊地状态。当强制突破(比如一方突然表白),可能会造成反效果,降温到一般朋友甚至于两厢尴尬的情况。男女朋友之间透露互相爱慕之意,超出一般朋友关系,却不会表达,就没有上升到恋爱的程度,但从朋友到恋人,只需那3个字。
两个人的关系超过一般朋友,但还达不到恋人程度的状态。
日语和汉语语法存在差异(汉语是主谓宾结构,日语是主宾谓结构),台湾在甲午战争后被日本统治,日本的一些词语也传入台湾,但是台湾原住民不理解词义,望文生义,理解成了两个人的关系超过一般朋友,但还达不到恋人程度的状态。1949年,国民党反动派败逃台湾,他们对于词义的理解更少。
如果指两个人的关系超过朋友,但还达不到恋人程度的状态,按照正常语序应为“未满恋人”
恋人未满是什么意思?它是从日本一个地主的故事演变而来的,现在的意思是说,两个异性之间的关系比普通朋友要深一些,但却又还没有达到恋人之间的关系,至于两人日后能否成为恋人就看他们之间的缘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