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顾不得自己不会游泳,跳入河中
,准备拉李某上岸。此时的李某似乎听到孙某一句“要死就一起死”,于是
采用拖拽的方式强行将孙某拖往深水区
。很快,二人在水里失去平衡,李某抱住钢筋将头伸出水面,被人拉上水面,而大他11岁的女友孙某则被湍急的水流冲走。
直到2月8日上午7时许,孙某尸体在常盈桥东侧中州岛附近被发现。后经鉴定,孙某符合溺水身亡。最终,经淮安市中院审理、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嫌疑人在指认将女友拖曳至深水区致其溺水死亡的作案水域。
生命不容儿戏
在这个案件中,男子因面子问题而假装自杀,女友奋不顾身地相救,却被拖至深水区,失去了生命。情侣之间吵架是常有的事,有问题就解决问题,但无论如何也不应该以生命做威胁!这不仅是不理智不成熟的表现,而且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生命不容儿戏,法律能够制裁罪行,生命却无法再回来。
男子假装自杀女友相救溺水身亡,小编也认为法院判决的对,首先吵架是可能的事,但到了危险的时刻难道不知道,明明知道却不避免这不就是有意为之的么,小编甚至都怀疑这男人是不是因为有新欢想和旧爱分手才有意如此的,不然真是不好理解他 的所作所为了,吵架再厉害到了生命关头还停息只能说他对女友毫无感情了!所以,判决他为有意犯罪一点都冤枉,否则的话,个个变心的人效仿杀死旧爱再说是因为吵架因为愤怒而造成的岂不是为那些人大开绿灯,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