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几年前,我认识了一个男人,当时我和前夫的感情很不好,已经分居有一个月了,由于孩子我们没有达成离婚协议,也就拖着没有离婚。在这个时我就认识了他,他沉稳有上进心,是我喜欢的类型。
刚刚认识时,我们就像朋友一样聊天,我发现我们志同道合,在一起很开心,随着时间推移,他用信息的形式像我表白,我心动了,我决定一定离婚。但前夫不愿意,要孩子要房子,当时我冲动,把一切都给了对方,净身出家和他离了婚。
当时我知道还他也没有离婚,也是和老婆分居三个月了,听他说他结婚十年了,就幸福了前一年,对方才暴露了自己的性格,两个人很不合适,他老婆这十年来没有哪个月不提离婚的,他们跑民政局都两三次了,结果都是他考虑自己有一儿一女,生活将就着过算了,没想到她脾气越来越大,和他两个人天天吵得不可开交,拿起茶瓶摔在他脚上,导致烫伤等等。
他把女方代表叫过来当着面问这个女人,她自己说过不下去了,必须离婚,只要对方给钱。她要的钱真是狮子大开口,没办法满足。后期我见了他父母,他父母对我很好,就告诉我,一定要给他时间,让他把这个事情处理好,他告诉我的和老婆不合,天天闹离婚,也证实了这一点,他一个大家族都见我了,对我都很满意,我们也在一起吃过几次饭。
他家里同意我们交往后,他就搬出来住了,住在小学旁边,带着儿子上学,父母也从老家过来协助他看孩子,照顾他。那个女的带着女儿过,我自己过,他有空就过来照顾一下我,告诉我不急,得慢慢处理,有一次我们两个在路上走着,被那个女的看见了,她就拿着手机拍照片,还把我骂一顿,我什么都没有讲,就掉着泪走了,他打电话告诉我,双方家人正在谈判,她开口乱要,在协商。
后来,他说谈判没用,她什么都不听,只有走法律程序起诉。过了一段时间,她打电话让他起诉她,到法庭上去谈,他找了律师起诉开庭,第一次调解,没有满足对方条件,判不予离婚。
不知怎么了,她似乎后悔了,跑到男方住的地方去闹,两个人打的不成样子,女方包里还拿着刀和针,针刺刀腿上,男的报警,警方劝解才把女的赶走,女的偷偷在他车子里安装了GPS跟踪仪器,那个女的半夜带着警察破门而入,很尴尬的局面,好在我们衣装端正,女的带着两个小孩说:要和他谈谈,给了我一个巴掌,把他带走了,女的很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