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二 “剽悍”,我要你或我甩你
佳佳,女,24岁,插图作者
当我把想到的所有花样都在他身上“试验”过一遍之后,突然对他失去了兴趣。
我有一个行事风格非常“剽悍”的女友,她说过一句话我无比同意:对于男人,我们女人的原则就是--我要你,或者我甩你。
我追的第一个男孩是在一次聚会上“一见钟情”的。后来,我让朋友帮我又办了个Party,来制造机会和他见面。他过生日时,我订了一只特大号的冰激凌蛋糕,并在蛋糕上用粉红色的奶油写下了一句话:我要你……
当我把想到的所有花样都在他身上“试验”过一遍之后,突然对他失去了兴趣。到现在我们都还是关系非常暧昧的一对。而我,碰到令人动心的男孩还是会不顾一切地展开行动。